选择页面

融资

为投资者提出建议

矿业有某些固有风险,包括大宗商品需求的周期性,围绕勘探和生产成本的不可预测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使用,管理,劳动力的使用,国家法规的变化,地缘政治的影响,本地的通货膨胀,遵守环保要求及货币波动,连同不常见但仍可能发生的与矿山环境恢复、偏远的地理位置以及社区关系相关的重大风险。矿业投资者在其投资计划中需考虑该等风险。投资者亦需考虑,通常较长的投资期限以及矿业投资本身也有风险。

我们知悉诸多因素影响矿业投资者,并在提供法律保障的建议以保护投资者方面有丰富经验。我们协助投资者平衡风险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我们明白虽然某些项目可能基本正常,但只有彻底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后才能确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易周律师行还为资源公司在世界各地的矿业项目的战略股权投资提供建议。与非矿业私募股权投资者相比,资源公司考虑投资时通常适用不同的投资标准。在这方面易周律师行为承购安排,公司和非公司合资,和转入/转出安排提供建议。我们也为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和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和基础设施使用协议提供建议。

易周律师行可为投资者提供下列建议:

  • 法律尽职调查
  • 向现有股东进行配售(如适用)
  • 草拟股权销售/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
  • (如投资者/矿权买入方贡献知识产权)为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 通过公司及非公司合资形式注入私募股权资本
  • (如适用)草拟和/或审阅一定比例资源产品销售权融资协议
  • 撤离战略(包括香港上市)
  • 使私募股权投资者成为股东
  • 为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董事会代表提供建议(如适用)
  • 落实公司管治的政策及实践以保护投资者/投资
  • 与投资的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 自由转让股权
  • 投资者权益
  • 反稀释条款
  • 跟随权和带领权
  • 借贷及收费
  • 知识产权转让

以便对债务融资方案陌生的投资者更好地理解这一过程,使他们能够做出正确抉择,选择最适合他们的融资模式。我们很高兴在此过程中,对于协调和/或管理借款人、贷款人、保荐人(如适用)、专业顾问和技术顾问发挥关键作用。

易周律师行可协助保荐人及借款人:

  • 为初步融资文件提出建议
  • 按照要求就证券方面的法规和/或审阅或草拟证券文件提出建议
  • 代表矿业公司借款人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进行协调
  • 审阅和/或草拟承购协议,建筑工程协议,设备协议,运营协议,维护协议及产品采购协议
  • 就股权出资(其中融资模式结合了债务和股权)提出建议
  • 就采矿计划和发展计划的有效期的各种法律层面提出建议
  • 就对冲安排提出建议
  • 就上市协议提出建议(如适用)
  • 就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提出建议
  • 就可转换债券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