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声明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规则》,发布上市文件时,保荐人须进行合理的尽职调查查询,以向联交所声明(除其他事项外)上市申请人符合上市资格,上市文件中已作出充分披露,申请人已建立适当的程序和制度以确保其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已委任有经验的、合格和称职的董事,和就有关专家和专家报告的某些事项作出声明。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规则》,发布上市文件时,保荐人须进行合理的尽职调查查询,以向联交所声明(除其他事项外)上市申请人符合上市资格,上市文件中已作出充分披露,申请人已建立适当的程序和制度以确保其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已委任有经验的、合格和称职的董事,和就有关专家和专家报告的某些事项作出声明。